人与人之间的尊重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应有之义,也是尊重个体的最基本体现,而我们的社会往往不注重个人,强调的是集体。还记得前几年抵制日货,所以纠集起来打砸其他群众的私人物品,舆论一片噤声,普通群众也不敢多言,这是鲜明的暴力,一群无知的人对另一群无辜的可怜人的暴力,破坏别人私人财产的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,而这些施暴者反而成为有些人心里的英雄。

别人的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,个人的隐私及其他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。就拿这几天出现的给护士剔头事件,就是对个人尊严的侵犯,被公开剔头的美女们哭的稀里哗啦,旁边是照相的、鼓吹的,官方的宣传工具也大肆宣传,领导们也来了,慰问的、讲大道理的、宣扬无私奉献的,无非是这样讲一讲话,用这些侮辱别人的行为顺带突出自己的“英明神武”,这也是明目张胆的形式主义,令人唏嘘不已。

这次事件,网民们纷纷发声,痛责这些人的不良用心,“我们是人不是神”。还有报道有些女同志为了工作遏制月经等违背生理机制的行为,当然我认为他们都很伟大,但往往用这些报道去激发别人的行为令人不齿。估计违背人性、人的生理机制是多么的可怕,多么的冰冷且没有人味。一个正常的人、正常的社会本不该如此,反而折射出策划这些报道的人是多么的冷血,多么的肆无忌惮。

人类的文明是一个鲜活的人共同努力的结果,任何个人,集体,民族都无法做到,有些人总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要求别人,而这个人又集权力于一身,往往对别人,对一个社会,甚至整个人类文明造成的打击是巨大的,这就是历史的罪人,当年的希特勒不就正是如此。

作恶的人不会灭绝,但人类的文明成果需要大家共同捍卫,往往在人无比绝望的时刻,还能看到那些闪烁着的希望之光……